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计量认证要求,根据工艺设计,对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排污单位生产设施、污染物治理设施(以下简称治理设施)运行的关键电气参数(如:电流、电压、功率、功率因数、电量等)进行监测;结合排污单位生产工艺和末端监测数据,全面监控排污单位的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运行、
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污染排放情况,判定排污单位停限产状态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以及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的合理性、真实性和可接受性。
3.3 生产设施Production facilities
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、污水的设备。
3.4 污染物治理设施Pollution Treatment Equipments
应用物理的、化学的和/或生物的方法,去除排放的废气、污水中污染物所需的设备。
3.5 数据采集传输仪 Data Acquisition and Transmission Equipment
采集、存储工况参数或污染物排放数据,并具有向上位机传输数据功能的嵌入式计算机或可编程序控制器等。
4 PEMS系统的组成
PEMS系统由现场端监控系统和中心端监控平台两部分组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