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精特新的含义和特点
专精特新是“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新颖化”的缩写。其中,“专”指专业化与专项技术,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;“精”指精细化,企业精细化生产、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;“特”指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与特色化,产品或服务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、独有性、独家生产的特点;“新”指自主创新与模式创新。
专精特新企业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:
- 规模不大,但拥有各自的“独门绝技”,在细分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,具备一定话语权。
-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,公司治理规范、信誉良好、社会责任感强,生产技术、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,注重数字化、绿色化发展。
-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,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%以上,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- 加大创新投入,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,推进工业“四基”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“补短板”和“锻长板”。
- 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、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,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。
- 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,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,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。
专精特新的分类和认定
根据工信部最新发布的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,将优质中小企业的发掘和培育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三个梯度。
创新型中小企业是指具备一定创新能力和成长性的中小企业,认定包括“直通车”和“评价指标”两种方式。直通车是指满足以下四条中的任意一条即可通过认定: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;获得仍在有效期之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;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;近三年内获得机构投资者新增股权融资实缴500万元以上。评价指标是指考核维度包括创新能力、成长性、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,满分为100分,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可通过认定。
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,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: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;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%;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,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,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达到2000万元以上;评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;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;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;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6000万元以上;近三年进入「创客中国」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。
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,认定需同时满足专、精、特、新、链、品六个方面指标。其中,“专”指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,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%,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%;“精”指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,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,截至上年末,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;“特”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,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%以上,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,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;“新”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。一般性条件是指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,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%;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—1亿元的企业,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%;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,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8000万元以上,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、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%以上;自建或与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,设立技术研究院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企业工程中心、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;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,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。创新直通条件是指满足以下一项即可: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;近三年进入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。“链”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,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,发挥“补短板”“锻长板”“填空白”等重要作用。“品”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: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、元器件、关键软件、先进基础工艺、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;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;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、关键核心技术、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。
专精特新的数量和分布
根据工信部的数据,截至2021年10月底,全国共有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4762家,各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.8万家,入库企业11.7万家。其中,浙江是拥有“小巨人”企业最多的省份,共有288家(宁波作为计划单列市不列入全省统计),其中杭州53家,列全省第一,江苏285家位列第二,山东(265家)、广东(260家,深圳作为计划单列市不列入全省统计)、上海(262家)和北京(257家)分列3-6位。
专精特新企业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等中高端产业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已有311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在A股上市,此外还有20家在北交所上市。专精特新上市“小巨人”企业覆盖全国27个省市区,江苏、广东、上海、浙江数量位列前。
专精特新的支持政策和效果
专精特新已经成为政策重点和优先支持对象。2021年3月,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首次提出“培育一批‘专精特新’中小企业”,并将其纳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重点任务之一。2021年6月,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式发布,明确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。2021年10月,《关于支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印发,明确了中央财政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,分三批(每批不超过三年)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。
专精特新的支持政策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。据工信部统计,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20.5%,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达到6.2%,利润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达到9.8%,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。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在产业链上下游形成了良好的协同效应,为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专精特新的发展前景和建议
专精特新是中小企业的新发展路径,也是实体经济和制造业的新动能。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变化,专精特新企业要抓住机遇,迎接挑战,不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,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,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为此,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:
-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,优化财税、金融、土地、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,降低专精特新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创新风险,提高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可获得性和上市便利性。
-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,提供技术创新、上市辅导、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、知识产权应用、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,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品牌形象。
- 加强产学研合作,促进高校、科研机构与专精特新企业的深度对接,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产品。
- 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,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标准制定、行业信息发布、行业培训指导、行业自律监管等工作,提高专精特新企业的行业认知度和影响力。
- 加强区域协调发展,推动形成以重点城市为核心、以重点园区为载体、以重点产业为支撑的专精特新发展格局,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示范区和示范基地。